一、招标条件 | |||||||||||||
******中学基础设施(食堂及宿舍)升级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备案。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学,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学基础设施(食堂及宿舍)升级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盖州市清河大街17号 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14664.2㎡ 其中: 层数: 其他: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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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5月01日 开工至 2025年09月30日 竣工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社保证明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姓名: | ||
单位: | ******有限公司 | 单位: | ******有限公司 |
职务: | 职务: |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 | ******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盖州市清河大街17号 | 地址: |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民丰路30-22号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祝先生 | 联系人: | 崔先生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