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学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 4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GHCG******
******中学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0万元
最高限价(比率):90%
采购需求:本项目内容主要为副食品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1年,甲方满意且预算充足的情况下,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2年,合同由甲乙双方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即日起至开标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免费下载,网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 4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用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办公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收件人:孟晓龙,联系电话:******,投标项目编号: LNGHCG******, 邮编: 114000。 投标文件由 快递公司 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心工作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 ******/activities/index.html?fromSource=sem1_gwzcw.******.******.******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铁西区四达路260号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联系人: 王艳君、钟祥东 项目联系人: 刘洋
联系电话: 0412-****** 联系电话: ******
项目主管部门: 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办
地址: 鞍山市铁西区建设大道709号
联系人: 胡靓
联系电话: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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