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4-210102-00236
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承接主体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承接主体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北街77-18号1-2门
中标(成交)金额:2,833,380(元)
评审总得分:87.2(分)
包组编号:002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承接主体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机场路1005号G4026室
中标(成交)金额:2,862,000(元)
评审总得分:90.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承接主体采购项目
服务类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承接主体采购项目(C******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居照料、陪同代办等内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1、关爱型 ******居住的60周岁(含)以上的低保户、边缘户、分散供养******************居家养老服务。经审批符合条件的关爱型老年人,选择保留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的,每月可享受20小时免费上门服务;已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可同时享受30或45小时免费上门服务。 2、普惠型 ******居家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根据服务对象能力评估等级,重度失能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45小时,中度和轻度失能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30小时。其中,选择保留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的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20小时。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标准 1、关爱型 ******居住的60周岁(含)以上的低保户、边缘户、分散供养******************居家养老服务。经审批符合条件的关爱型老年人,选择保留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的,每月可享受20小时免费上门服务;已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可同时享受30或45小时免费上门服务。 2、普惠型 ************居家养老服务待遇,此类老年人每半年可自主选择待遇转换。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标准 ******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执行(不得收取床位费),给予每人每小时补贴30元。根据服务对象能力评估等级,重度失能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45小时,中度和轻度失能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30小时。其中,选择保留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的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20小时。
包组编号:002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承接主体采购项目
服务类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承接主体采购项目(C******养老服务)
******街道的服 务对象。
服务要求:(二)服务内容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1、关爱型 ******居住的60周岁(含)以上的低保户、边缘户、分散供养******************居家养老服务。经审批符合条件的关爱型老年人,选择保留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的,每月可享受20小时免费上门服务;已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可同时享受30或45小时免费上门服务。 2、普惠型 ************居家养老服务待遇,此类老年人每半年可自主选择待遇转换。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执行(不得收取床位费),给予每人每小时补贴30元。根据服务对象能力评估等级,重度失能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45小时,中度和轻度失能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30小时。其中,选择保留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的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20小时。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和标准,如与市民政局2025年的相关文件有冲突,则按新文件执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
服务标准: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 ******街道;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服务机构向民政部门提交结算报告,待民政局完成补贴资金审核后,向服务机构发放服务补贴资金。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陶毅、李雨、谷力、张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承接主体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每包中标金额的1.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2,5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承接主体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每包中标金额的1.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2,9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和平区民政局
地址: 长白西路51 时代广场A座13楼
联系方式: 杨国辉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银行大厦10层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婷婷、矫玉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承接主体采购项目2025.1.24变更稿.doc
包组编号:001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承接主体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包组编号:002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承接主体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jpg